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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2-06 17:29:3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文字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5年2月6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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