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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2-06 17:29:3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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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5年2月6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李明远同志为渭南市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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