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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决议决定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闫忠民辞去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23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6-01-26 10:40:4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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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闫忠民辞去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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