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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晓军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6-01-15 09:02:0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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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晓军辞去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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