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肖力波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