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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接受李玉梅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2-25 17:13:5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文字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玉梅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2月25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渭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玉梅同志辞去渭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渭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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