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员:王静、王腾、冯雄斌、刘玮、李光、连桂英、李楠、李智杰、张增锐、徐小燕、麻永田
工作职责
1.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起草或委托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研究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立法意见,进行立法调研和修改,提出草案修改建议稿。
2.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法规解释和答复有关法规问题的询问和请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