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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民旁听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26 14:45:1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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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票,全票通过!”11月26日,在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参加审议的2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决通过《公民旁听富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
        这意味着,富平县公民今后有机会旁听富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零距离”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策过程。
        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县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效暂住证件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会议。申请旁听的公民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申请者的代表性、会议内容等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旁听公民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会议举行前通知旁听公民本人,发给旁听证。旁听会议的公民,对会议审议、讨论的事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会议结束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参考;重要意见和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旁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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