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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对大荔韩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
    发布时间:2010-06-22 08:49: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记者 王晓宁 通讯员 朱振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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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决胜年,为确保今年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日研究决定,对大荔、韩城两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要求大荔县污水处理厂于6月底前进水调试,8月20日前稳定运行,通过验收;韩城市污水处理厂于6月10日前进水调试,7月底前稳定运行,通过验收。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将暂停对两县市新增化学需氧量项目的环保审批。
     
     
     
    (编辑: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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