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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于祖国 忠于人民 恪尽职守 廉洁奉公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新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人民政府省长向宪法宣誓
    发布时间:2016-04-28 14:34:5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陕西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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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下午,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省人民政府省长胡和平分别向宪法宣誓。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在这里现场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首先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向宪法宣誓。”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宣布。 
      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高声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现在请省人民政府省长胡和平同志向宪法宣誓”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宣布。新当选的省人民政府省长胡和平也走到宣誓台前,庄严宣誓…… 
      代表们对宣誓人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信任的掌声、期待的掌声! 
      郑重的誓言,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向全省人民作出的一份庄严承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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