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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8-16 16:17:4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渭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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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华州区、华阴市对我市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华州区涧峪水库坝后水电站、涧峪水库水源保护区、杏林镇石堤峪水电站、华阴市华山医养中心违建项目1、项目2整治现场、罗敷河二级水电站,实地检查了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水源地保护和违建整治情况。座谈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涉秦岭4县(市、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中省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对照《条例》,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华州区涧峪水库坝后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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